“三不”一体推进的哲学意蕴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生动实践中总结形成的规律性认识,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反腐败斗争理论和实践的继承与创新,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三不”一体推进既是重要的方法论,又是有力的实践论,具有深刻的哲学基础。
“三不”一体推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联系观。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不敢腐是前提,侧重惩处和震慑,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不能腐是关键,侧重制约和监督,意在扎紧制度笼子,强化监督管理;不想腐是根本,侧重教育和引导,着眼于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让人从思想源头消除贪腐之念。实践中,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整体着手,将“三不”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条件,以严格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巩固不敢腐、不想腐的成果,切实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实现不敢腐、不能腐的升华,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只有坚持用联系的观点把握“三不”,使其协同发力、一体推进,才能不断提高反腐败治理效能。
“三不”一体推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发展观。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发展的实质就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腐败的发生原因、表现形式、复杂程度、后果危害等与过去相比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也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一过程中,我们党始终保持冷静清醒,科学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对管党治党、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不断丰富发展,关于“三不”一体推进的思考和总结同样在实践中拓展深化。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形成“三不”机制的战略目标。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2020年1月,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这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有关“三不”表述的变化,直至提出“三不”一体推进,正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
“三不”一体推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实践观。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坚持把实践放在首位,将其作为认识的源泉和动力,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发展真理。“三不”一体推进将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统一起来,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不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与时俱进制定修订党内法规,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不断推进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注重强化理想信念、初心使命、性质宗旨、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正反两方面经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不”一体推进,正是来源于管党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又在丰富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了升华,以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践,彰显出正确方针方略的磅礴伟力。
“三不”一体推进,重在“三不”、要在“一体”,体现了惩治震慑、制度约束、觉悟提高的有机结合。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必须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冯留建 王宇凤: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该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制度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