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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泉在中共安徽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3 点击数: 字体:【小】 【大】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安徽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8日)

刘海泉

我代表中共安徽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总结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刚才,省委书记郑栅洁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是安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展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的一年。一年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一)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推动做到“两个维护”上取得新成效

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省纪委常委会会议首要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首要内容,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研究具体落实举措。深入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和任务清单,省纪委负责同志带头开展学习研讨和宣讲,围绕10个重点课题牵头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落实落地。

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政治要件,严格执行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工作规则,清单化、闭环式抓好落实。围绕贯彻落实“三新一高”、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等重大任务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紧盯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纠正政治偏差,确保“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安徽见行动”。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协助省委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紧盯党的二十大代表产生以及省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加强换届纪律风气监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21048人,处分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142人。

(二)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规矩、硬杠杠,在持续有力纠治“四风”上取得新成效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研判机制作用,有效发现和纠治“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及时查处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持续深化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整治酒驾醉驾及背后的“四风”问题。全省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596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23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29人。

监督推动“一改两为”落地见效。协助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制定监督重点任务清单,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省委季度工作点评会指出问题、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扎实开展“六不”突出问题等作风顽疾专项整治。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0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63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2人。

(三)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全面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取得新成效

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邓真晓、杨业峰、宋金虎、金成俊、刘胜等主政一方却大搞官商勾连、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的腐败典型,果断清理吴学民、李宏鸣等滥用金融资源和权力、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业“内鬼”,坚决清除王民等靠企吃企、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蛀虫”,严厉惩处姚凯等罔顾公共利益、大搞利益输送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分子,坚决查处戚怀民、黄家胜等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有力肃清邵一江、张跃军等利用高校公共资源敛财贪腐的教育“败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在全国前列,严肃查处关飞、聂军、周新开等连续3任省粮食集团原“一把手”,全省共立案审查调查涉粮案件768件941人,处理处分1187人,移送检察机关164人。深入开展“天网2022”行动、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加大打击行贿力度,建立行贿人信息库,推动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757件,处分16721人,其中立案厅级干部案件54件、同比增长50%;移送检察机关591人,其中厅级干部23人、同比增长43.8%;立案审查调查行贿人员540人,移送检察机关78人,震慑效应充分显现。

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执法司法、粮食购销、工程建设、金融信贷等领域案件中暴露的漏洞和短板,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会同省委组织部赴霍邱、灵璧等地开展政治生态专题调研,推动修复政治生态。牵头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协助省委举办廉政党课报告会,制作播放《永远吹冲锋号》等警示教育片,常态化通报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筑牢思想防线。

(四)坚持巡视工作方针,在彰显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上取得新成效

持续深化政治巡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精准发现并推动解决“四个落实”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制定实施十一届省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高质量完成第一轮、第二轮巡视,共巡视58个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2074个、问题线索508件。落实巡视干部接访下访和巡视组组长阅批督办群众来信制度,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7151人件次,开展个别谈话7630人次。

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出台推进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导深化运用提级交叉巡察、“背包式”巡察、“巡察+协作区”等方式,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全省市县共巡察6224个党组织,发现问题9.8万个。对33家开发区(园区)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专项巡视巡察,对24个县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开展巡视。

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定加强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建立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发函督办4个党组织,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向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通报专项巡视巡察情况,推动解决共性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我省巡视巡察工作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取得新成效

深化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部署开展民生领域“1+N”专项整治,督促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省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26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77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87人。

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制定实施检举控告闭环管理、初次检举控告处理工作办法,扎实开展重复举报专项治理,省纪委负责同志带头接访下访、包案化解、阅批督办群众来信,推动化解信访积案508件。牵头制定重点信访问题责任追究办法,对重点信访事项背后的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开展责任倒查,严肃问责25个单位(党组织)和48名责任人。

(六)坚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在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上取得新成效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结合政治生态分析、日常监督等掌握的情况,加大侧面了解力度,更加精准高效处置问题线索,坚决杜绝“一谈了之”“一函了之”。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为监督执纪赋能增效。规范精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省纪委监委全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606人次。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138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以教育帮助为主谈话函询、提醒批评44073人次,占总人次的71.8%;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1679人次,占19%;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2582人次,占4.2%;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的3054人次,占5%。

以精准规范问责促进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对政府违规举债、环保督察整改不力、防疫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全省共问责党组织382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2461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查处工作,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七)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取得新成效

凝聚整体监督合力。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组织省辖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向省纪委监委述职。制定出台加强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纪检监察工作日常领导的具体措施。实现市县两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制度化。深化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统计监督、法治督察等协作配合的制度机制,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研究制定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办法,完善定期调度、年度述职、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共立案158件、同比增长12.9%,“零办案”现象全面消除。

织密扎牢基层监督网。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组织形式、工作定位、职能职责,监督“前哨”作用更加有力有效,全省协作区共处置问题线索9492件,立案310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37人。全面推开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实行清单化公开、全口径受理、闭环化办理,推动办结反馈群众投诉31776件,群众满意率达93%。

(八)坚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在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突出加强政治建设。省纪委常委会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省纪委监委全年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请示报告61次,向省委请示报告30次。制定实施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办法,全面规范临时党支部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成省本级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表彰宣传纪检监察战线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扎实开展“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行动。通过举办培训班、“视频讲堂”、“微课堂”等方式,强化全员培训,省本级共培训干部6.54万人次。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执纪执法工作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纪委工作条例,修订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范。

坚决防止和纠治“灯下黑”。制定实施介入式监督、重要涉案人回访等操作办法,从严规定省纪委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范围,健全完善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部署开展“学讲话、铸忠诚、强担当”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全省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418人次,给予组织措施285人,处分66人,六安市纪委原书记王忠、驻省农信社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许维彬等纪检监察干部因违纪违法被严肃查处。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远未消除,“四风”问题顽固复杂、反弹回潮风险仍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决不能有权宜之计、一时之举的思想,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决不能有转变风向、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我们的工作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学习领悟党的创新理论不够深刻,政治监督不够精准有效;有的派驻机构仍然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约束不够严格,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引。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要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永远吹冲锋号,不断巩固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成果。

(一)必须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切实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党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我们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找准找实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党中央同心同德,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必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解决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推动理念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三)必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党章是纪律检查机关履职尽责的根本依据。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部分作出必要充实,在纪委主要任务中增写“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赋予纪律检查机关在管党治党方面更大责任。我们要更加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要坚决纠治漠视党章、背离党规的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党章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信守笃行的总规矩。

(四)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推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巩固党长期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用“六个如何始终”深刻分析了大党独有难题的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和破解之道,并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作出深刻阐述。我们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切实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构建之中,推动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更好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五)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不移深化正风肃纪反腐。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始终同一切破坏党的团结统一、损害党的先进纯洁的人和事作斗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极其重要的品格。我们要始终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勇于交锋、敢于亮剑,在同歪风邪气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时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执法,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坚定维护党的先进纯洁。

三、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面从严治党更显意义重大,纪检监察机关更需担责奋进。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及省委要求,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强保证。

(一)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落实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伪忠诚”,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聚焦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推进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推动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任务,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部门、行业、领域实际紧密结合,落实到推动安徽改革发展、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政策措施和实际工作中。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坚决纠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坚决纠治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坚决纠治不顾大局,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坚决纠治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等问题,切实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推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落实机制,健全“清单+闭环”“督查+问责”“回头看”等制度,促进形成自觉对标对表、忠诚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

(二)推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推动完善监督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协助省委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法规制度。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不断健全监督执纪执法制度机制,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财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制度,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监督合力。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监督一点通”平台作用,构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用好审计监督成果。

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纪委监督责任,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造成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的重点,强化监督针对性有效性,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三)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严肃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公款吃喝、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等反复性顽固性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及时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紧盯“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变着法子“吃空函”等改头换面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力度。紧盯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收送礼品礼金,以及利用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等隐蔽隐性问题,精准发现、严肃查处。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查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

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科学精准靶向整治,坚决纠治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空喊口号、只表态不落实等不担当、不用力问题,纠治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问题,纠治麻痹松懈、推诿扯皮、懒政怠政等玩忽职守不作为问题,纠治随意决策、盲目决策、违规决策等任性用权乱作为问题,纠治“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数据造假、违反财经纪律、加重基层负担等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问题。深入落实“一改两为”要求,持续整治“虚、躲、冷、粗、假”等顽瘴痼疾。

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准确把握“四风”问题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加强对下指导督导,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把握不正之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特征,进一步健全风腐同查工作机制,深挖彻查享乐奢靡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问题。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搞特殊化,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持纠树并举,深入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促进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党的宗旨,坚守清正廉洁。

(四)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从严加强纪律教育。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的纪律教育作为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新提拔党员干部廉政谈话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年轻领导干部纪律教育,纠正一些年轻领导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常态化运用忏悔录、案件通报、廉政党课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执纪。把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查调查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严明组织纪律,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严肃查处为提拔重用而投机钻营的领导干部,严惩“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真正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五)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始终保持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深化整治金融、国企、政法、开发区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粮食购销等行业的腐败,坚决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出让、招标投标等方面腐败问题,坚决纠治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问题,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紧盯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推动加大对“村霸”“街霸”“矿霸”等的整治力度,常态化机制化“打伞破网”。

坚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起来,坚持“全周期管理”,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人,推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行业部门健全内部监管体系,强化对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充分发掘安徽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元素,打造特色廉洁文化品牌,加强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构建清廉社会生态。

(六)更好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

巩固深化政治巡视。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政治巡视全过程各环节。修订十一届省委巡视工作规划,统筹谋划、扎实推进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巡视。坚持务实简约管用,优化巡视工作流程,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严肃反馈巡视意见,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巡视机构统筹督促和职能部门监管作用,加强巡视整改日常调度督导,一体推动解决新发现的问题和以往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问题严肃问责。坚持和完善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巡视情况、提供巡视专题报告工作机制,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加强对市县巡察的指导督导,推动市县巡察向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延伸,提高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质量。紧盯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专项巡视巡察。加强分类指导,推动省直单位规范开展内部巡察工作。加强巡视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派出机构协调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巩固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下级纪委监委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围绕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巡视巡察等统筹联动、协同发力。制定出台“室组地”联合办案的制度规定,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效机制,构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贯通全流程、全要素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指导市县自上而下、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

纵深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围绕问题线索管理处置等出台制度规定,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质效。进一步加强对省属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指导,督促坚守职责定位、积极主动履职,增强监督实效。稳妥推进垂直管理单位、开发区、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加强对市县派驻机构改革的督促指导,推动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健全定期调度、约谈提醒、述职考核等机制,促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作用充分发挥。

(八)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发挥省纪委常委会表率作用,带动全系统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压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政治责任,做深做实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把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传导到每一位同志,坚决听党话、跟党走。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结合党中央部署的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把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作为突出问题来抓,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

强化能力建设。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始终以党性立身,以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境界情怀做事。增强斗争本领,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强化以案代训、实战练兵,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线索处置能力、查办案件能力、纪法贯通能力,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注重在调查研究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任务落实,用实干实绩砥砺品格操守、彰显担当作为。

强化廉洁建设。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从严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始终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坚决防范被“围猎”。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健全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制度,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严格落实各级监委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制度。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砥砺奋进新征程,自我革命再出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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